福建延平區-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NEW招標公告
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
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已由南平市延平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延發改〔2022〕11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平市延平區夏道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多渠道籌措,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南平市延平區夏道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建審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南平市延平區;
2.2 工程規模:工程總投資6105萬;
2.3 產業類型:(第二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南平市延平區徐洋溪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次招標),(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設計、水利工程招標控制價書為準);
2.5 最高控制價:18823766元,其中不可競爭金額2975555元(含暫列金市政部分630000元,水利部分265555元,合計895555元,暫估價市政部分2030000元,水利部分50000元,合計2080000元及其他項/元);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質量要求:本項目工程質量須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07)、《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等國家、行業及地方等相關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 工期要求:總工期18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服從招標人的安排。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不要求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B證)和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不要求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并在其他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標項目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5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1月25日9:00時至2025年12月18日08:30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延平區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12-18 08:3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南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延平區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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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7.1.投標保證金提交截止時間:2025-12-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