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6年度污泥處置服務-2招標公告
北川發展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四川天府陽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川發展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擬對北川發展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污泥處置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北川發展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2026年度污泥處置服務項目(第二次)
二、項目簡介:本項目擬選聘一家供應商為采購人北川發展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含水率為 80%的脫水污泥進行100%無害化處置和合規轉運(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根據目前每日污水處理中污泥含量來計算,預估全年污泥6000噸。
三、投標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前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一年內(2024年1月1 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單位)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未出現重大違法經營行為,未處于有關行政處罰期間,未被列入工商系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7.投標人單位及其現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2022年1月1日)不得具有行賄犯罪記錄;
8.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9.財務狀況基本要求:近一年內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單位)財務狀況無虧損或凈資產大于0;
10.業績要求:近兩年內(2023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兩年的單位)至少具備一項正在實施或已完成的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污泥處置類業績);
11.投標人應為污泥處置直接終端單位,終端單位應具有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且具備污泥處置量大于本項目處置規模(6000噸/年)的能力。
12.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相關的道路貨物運營資質、污泥轉運設備設施及專業的駕駛員,若投標人不具備相應資質,應提供委托運輸單位的相關印證資料,確保具有相應的運輸轉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