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彭澤縣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彭澤縣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址:彭澤縣浪溪鎮。
2.2建設規模:綜合治理河道長度11.10km,清淤疏浚1.23km,護岸整治13.57km,拆除重建陂壩2座。
2.3工期要求:2025年12月26日開工-2026年8月23日竣工。
2.4招標范圍:招標文件約定及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全部內容。
2.5招標控制價:12925315.62元
2.6標段劃分:1個標段
2.7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當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中完善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相關市場主體信息。
(2)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水利工程)(https://ggzy.jiangxi.gov.cn/)企業用戶庫中登記公示信息,否則視為虛假投標。
(3)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4)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5)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不含臨時)和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贛建人〔2022〕5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水利專業技術職稱不予認可);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7)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不得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其他工程項目履職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批準。對投標人擬投入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是否同時兼任其他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機構成員的認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意見,也可以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出具認定意見。
(8)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均需要提供開標前(不含開標當月)連續6個月在本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社保繳納憑證,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變更時間為準,如擬派注冊建造師為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等電子證照(書)的數據電子掃描件,否則視為自動棄權。
(9)本次招標不接受臨時建造師投標。
(10)各投標企業需提供不進行圍標串標等違法行為承諾書(法人蓋章和簽字及公司公章),承諾內容包括本項目不進行圍標、串標、買標、賣標、違法分包,承諾書格式自擬。對存在集體惡意拉低報價(屬于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圍標串標行為的投標企業,取消投標資格,并直接認定為圍標串標,進行嚴肅處理。
(11)投標人在開標前1年內(以作出決定之日為準)因弄虛作假、虛假材料騙取中標、拖欠農民工工資等行為受到任何有關行政部門行政處罰的,視為無效投標,取消投標資格。
(12)擬投入注冊建造師不準其在從事注冊建造師業務的同時兼職從事其他執業,如若查實有此行為取消中標資格,提供承諾書。
(13)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單位注冊建造師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有關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造師的有關截圖(含證書截圖)及查詢網址并加蓋公章,未提供截圖(含證書截圖)的或建造師數量不滿足的(投標單位注冊建造師應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有關要求),否決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按虛假投標論處。投標人資質等級高于招標文件設定要求的,按相應資質等級核查相應專業注冊建造師數量。
(1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