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康安路31號整飾項目、新一泵站改擴建項目EPC工程—塑鋼窗、塑鋼門采購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國資委出資企業陽光采購操作規則指引(試行)》及附錄《競價采購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康安路31號整飾項目、新一泵站改擴建項目EPC工程--塑鋼窗、塑鋼門采購組織競價采購。
1采購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哈爾濱城市環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康安路31號整飾項目、新一泵站改擴建項目EPC工程--塑鋼窗、塑鋼門采購
1.2項目編號:0222HW20254686
1.3采購方式:競價采購(一次報價)
1.4采購預算:231330.75元(含稅、含運等一切費用)
1.5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6采購內容:塑鋼窗、塑鋼門/1批(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1.7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發貨通知(現場聯系人電話形式即可)1小時內將材料送抵采購人指定施工現場施工點位,不限次數、全天24小時送貨。)
1.8交貨期:合同簽訂后至本工程結束
1.9質保期:/
1.10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按采購人要求貨物進場,進場驗收合格后,按進度支付貨款。執行單價結算,結算金額已實際發生為準。(須開具收據、13%增值稅專用發票)
1.11電子競價平臺和網址:黑龍江陽光采購服務平臺(www.ljygcg.com)
1.12其他:/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提供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2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須可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承諾書或已開具的13%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3須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額20萬元及以上的類似供貨業績2份。(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2.4現場收貨安裝數量實際發生為準。如供貨商以欺騙手段虛報方量,供應商承擔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及相應罰金。(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自擬)
2.5信譽要求(提供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承諾書或相關網頁截圖):
(1)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近三年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無行賄犯罪記錄。
(2) 供應商、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 供應商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業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