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疏干水處理工程設備采購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疏干水處理工程設備采購(招標編號:CNGZB-2025-1405 )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 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采購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招標人為 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中國黃金集團有限公司集中采購招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 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敖漢旗金廠溝梁鎮)
2.2項目規模: 新建疏干水處理站一座,設計規模為6500m3/d,需采購相應的疏千水處理全套設備。
2.3交 貨 期: 合同簽訂生效、收到預付款并接到甲方生產通知后 70天內備齊全部設備,或提供更短交貨期。如土建工程等受冬季氣候條件影響,則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10日內開始進廠安裝。安裝調試 50 天。
2.4交貨地址: 內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敖漢旗金廠溝梁鎮)
2.5招標范圍: 疏干水處理全套設備 (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并保持良好履約記錄、能夠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
②須具有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及完善的質量管理和售后服務體系。
③須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件(蓋章復印件)。
④須具備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⑤投標人資格證明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證書、銀行資信證明(蓋章復印件)。
(2)業績最低要求:
須提供近5年內同類產品3個業績的供貨證明文件(合同掃描件,如是進口產品還包括進口報關單、商檢單、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出口國官方簽發的“原產地證明”、機電產品進口許可證)、制造商簽發的“出廠檢測報告”。
(3)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產品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