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應急保障供水(飲用水)工程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項目(二次)公告
鄭州市應急保障供水(飲用水)工程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項目(二次)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市應急保障供水工程已由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鄭發改審城市【2025】59號文批準建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統一代碼為:2412-410100-04-02-127842。招標人及項目業主為鄭州自來水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和爭取上級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市應急保障供水(飲用水)工程設計施工EPC總承包項目(二次)
2.2項目地點:本工程位于鄭東新區薛夏街以北、賈魯街以南、薛崗街以東、夏莊街以西合圍的龍湖水廠內北側。
2.3項目建設規模:本工程設計規模240噸/天,原水采用南水北調水,采用“多介質過濾+炭濾+超濾+消毒”工藝制水。
2.4招標范圍:新建車間1座及配套設施建設,內設水處理設備1套,2000桶(5L)每小時灌裝線1條,總建筑面積8456.14平方米,對工程進行施工圖設計,協助發包人辦理施工相關手續,材料、設備采購安裝及工程施工、項目管理、工程完工驗收、系統調試工作、工程移交、工程質保期內相關問題處理等全過程進行總承包。
2.5項目估算價:約4105萬元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質量標準:
設計:各階段設計成果文件均符合國家、行業和地方頒布的現行有效的有關工程設計方面的規范、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招標人的具體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和標準,達到合格標準。
設備:符合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及招標人要求。
2.8工期要求:12個月。
2.9確定中標人: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由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由定標委員會采用票決法確定中標人(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及定標辦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質要求:
(1)設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
(2)施工: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人員資格要求:
(1)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項目(提供無在建項目承諾)。
(2)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工程師資格。
注:以上人員(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應提供①相關證書掃描件②提供與本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投標人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勞動合同、社保部門蓋章出具的單位為擬派人員繳納社保的證明文件或者單位為擬派人員在社保部門官方網站下載的帶有社保機構印章的證明材料,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
3.4財務要求:投標人應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以來)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公司成立不足年限的,從成立年份開始提供,新成立的企業無法提供財務審計報告的按實際情況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3.5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至少承接過一項6000平方米工業建筑工程的EPC總承包(獨立承擔或者聯合體形式參與)項目業績或6000平方米工業建筑工程施工業績(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提供合同協議書,如合同協議書不能體現工程概況可提供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項目批復文件、業主證明或中標通知書等);
3.6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至投標截止之日止)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設計、設備)質量問題和安全問題的承諾書;
(2)投標人沒有處于尚在執行期的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未處于被暫停或取消(包括政府官方網站發布的限制投標期內的處罰),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或凍結狀態;
(3)投標人需出具2022年1月1日以來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及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的承諾書;
(4)投標人需承諾未被列入環保失信黑名單;
(5)投標人需承諾遵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且未被列入尚在執行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