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綠色智能船舶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自動化產線及設備咨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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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綠色智能船舶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自動化產線及設備咨詢發包公告
1. 發包條件
本項目為全流程電子發競包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競包方式】。
本發包項目湖州市綠色智能船舶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自動化產線及設備咨詢,已由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審批批準,發包人為湖州市綠色智能船舶科技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發包代理機構為湖州鴻遠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發包,項目發包編號為hzgq202511222。
2.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發包規模:預算約46.5萬元。
2.2服務地點:具體以發包人指定地點為準。
2.3項目概況:項目總占地面積約512畝,新增建筑面積111470平方米,新建一個舾裝碼頭(含三個1000噸級泊位)及一個港池。以能源革新為驅動,通過建設智能船體車間和智能裝焊車間兩大核心生產單元,構建園區光儲直柔微網系統,并采用無塵工廠、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生產措施,全方位打造零碳生態產業標桿,規劃年造船產能 16.8 萬載重噸。
2.4發包范圍:針對新建工業廠區內各條自動化生產線,包括鋼材堆場、鋼材預處理流水線、板材/型材切割線、組立與焊接產線、平面分段流水線、曲面分段產線、智能管子生產線、智能舾裝件工作站、智能物流體系、智能涂裝產線等非標設計的設施和設備,應能夠對設備供應商、系統集成商提供的自動化生產線方案的工藝流程、物流路徑、設備選型與兼容及設備成本等方面,提出優化改進建議,對國內優秀的供應商進行客觀公正的專業評價(具體以發包人需求為準)。
2.5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船舶智造基地正式投產運營為止。
2.6質量要求:合格(符合相關規范及標準)。
3. 競包人資格要求
3.1競包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有履行本項目需求的能力;
3.3競包人具有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機械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②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工程咨詢單位備案專業為:機械(含智能制造);
3.4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機械或焊接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5競包人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競包,否則均按否決競包處理;
3.7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競包。
其他要求:
1.湖州市綠色智能船舶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一期新能源船舶智造基地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單位及其關聯或隸屬單位,不得作為本項目的承包人。
2.浙江省外的投標單位以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機械行業甲級設計資質參與本項目的,中標后(領取成交通知書后5日內)須提供企業及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進浙備案證明。若項目負責人無法提供備案證明,則必須確保在行政主管網站可查詢,提供行政主管網站網址并提供該網頁內容書面材料(網頁直接打印掃描即可)。
3.本項目采用電子發競包,競包單位在制作電子競包文件前須在湖州市綠色采購服務平臺完成相關注冊。其他詳見發包文件第二章發包人須知第1.4條款。
4.發包文件的獲取
4.1 用戶可通過發包公告中附件下載獲取發包文件進行查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