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區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建設項目—區一水廠擴建工程項目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山區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建設項目--區一水廠擴建工程項目已由黃山市黃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黃發改審【2025】7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山市黃山區自來水有限公司,招標人為黃山市黃山區自來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黃山區城鄉供水一體化一期建設項目--區一水廠擴建工程項目
2.2項目編號:HJHGC2025G049
2.3建設地點:黃山市黃山區
2.4建設規模:新建1組3.0萬m3/d規模凈水處理系統,包括二期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二期V型濾池;新建6.0萬m3/d規模排泥水處理系統,包括排泥排水池、污泥濃縮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脫水機房;現狀生產性建(構)筑物設備增容,包括藥劑投加間、自用水泵房;輔助生產設施改造,包括現狀變配電間擴容等。
2.5計劃工期:36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設計圖紙及招標文件規定范圍內的所有內容,具體見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 43896072.27元
2.10項目性質:工程貨物類
2.11.本項目是否采用“評定分離”:√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含以上級)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 類)證書。
3.3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5)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6)投標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注:①安徽省內投標人在參與投標時,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臺正式生成的企業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無違法違規證明版),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省外投標人注冊地所在省份已實施以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同樣須提交符合其注冊地省級信用平臺要求的、顯示近3年無違法違規信息的信用報告,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信用報告應明確顯示投標人近3年內(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無”違法違規信息。對信用報告顯示為“無”違法違規信息的投標人,直接視為其滿足本次招標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無需再對投標人進行額外的信用信息查詢。
②對于安徽省內投標人無法提供無違法違規證明版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報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機構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報告編號、報告出具單位和報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標人注冊地所在省份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投標人,按3.3信譽要求的
(1)-
(6)項進行評審。其中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
(5)項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
(1)-
(5)項由代理機構在推薦中標(定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中標(定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定標)候選人。
③安徽省內和注冊地所在省份已實施以信用報告替代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投標人,必須提供信用報告。報告生成日期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該投標人不得推薦為中標(定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