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道滘水上派出所浮動碼頭清淤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東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道滘水上派出所浮動碼頭清淤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東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道滘水上派出所浮動碼頭清淤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三方誠信招標有限公司東莞分公司”小程序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日上午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0832-SFCX25DG161C
項目名稱:東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道滘水上派出所浮動碼頭清淤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文件
項目預算:¥350,000.00
合同履約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日歷天內完成所有服務內容。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響應)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 副本復印件。分支機構投標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響應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