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二次)采購項目發布日期:2025-11-20
來自: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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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二次)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發包方為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村民委員會,委托的采購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卓閩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交易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供應商前來參與。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和工程范圍
1.1.項目編號:YCNC20250615-1
1.2.工程名稱: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二次)
1.3.工程建設地點:永春縣;
1.4.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111302元,具體詳見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有關材料;
1.5.工程范圍和內容:具體詳見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有關材料;
1.6.最高控制價:111302元;
1.7.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0個日歷天;
1.8.標段劃分(如果有):1個標段;
1.9.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2.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2.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供應商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3.3.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