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主城區地下管網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路北區項目(二)工程總承包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唐山市主城區地下管網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唐山市行政審批局以唐審投資審字[2025]8號(項目代碼2412-130200-89-01-313580)關于唐山市主城區地下管網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初步設計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唐山市路北區市政設施服務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專項債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唐山市路北區市政設施服務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唐山市主城區地下管網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 路北區項目
(二)工程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本項目總投資 77959.94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價 64828.2 萬元,建設規模:包括以下25條路的地下綜合管網及配套工程,具體為:橫十路(鐵西路-縱三路)、京唐大道(縱六路-唐豐路)、鐵東路(常北道-南湖大道)、南園東路(三軋北墻外-正興道)、惠民道(邊各寨路-西電路)、南園東路(仁通道-南湖大道)、壽王莊路(仁和道-南湖大道)、縱四路(裕華道-朝陽道)、縱五路(橫一路-橫三路)、縱五路(長虹道-唐韓路)、橫一路(縱四路-橫二路)、橫二路(縱四路-鐵支路)、橫三路(縱四路-竹安路)、橫五路(縱五路-鐵支路)、橫六路(唐豐路-鐵支路)、縱十一路(京唐大道-國防道)、縱十三路(西山道-京唐大道)、縱十三路(京唐大道-國防道)、仁通道(鐵東路-站前路)、橫十一路(京唐大道-縱十三路)、橫十三路(橫十一路-縱十三路)、誼園道(唐豐路-鐵西路)、南園東路(三軋北墻外-常南道)、壽王莊路(仁泰道-仁和道)、南園東路(常南道北延-現狀),建設地點:唐山市路北區。
2、計劃工期:總工期365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工作,施工開始時間以甲方開工令的日期為準。
3、質量標準:設計:符合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的強制性規定和發包人要求;施工:符合現行國家有關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的合格要求。
2.2招標范圍:以設計、施工一體化總承包(EPC)的方式進行公開招標,包括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具體按照發包人要求執行);承包人還須配合甲方完成設計手續及施工驗收等相關手續工作。本次招標最高投標限價 65686.17 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聯合體投標時各方均提供
3.1.2業績要求:自
2020年 11月 1 日以來完成過至少一項市政工程類似業績(是指:工程總承包業績或施工業績單項合同金額5000萬元及以上,設計業績總投資額5000萬元及以上。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①投標人如果獨立投標,須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或同時提供設計+施工業績;②若為聯合體投標,設計單位須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獨立或聯合體設計方)或設計業績、施工單位須提供工程總承包業績(獨立或聯合體施工方)或施工 業績
3.1.3信譽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嚴重失信名單。(聯合體投標時各成員均需提供,成員中任意一家屬于嚴重失信名單、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企業,該聯合體投標為無效投標。以評標時現場查詢結果為準)
3.1.4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1.6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
3.1.7其他要求: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配備人數 不少于3 個。聯合體投標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由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委派; 2.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自 2025 年 12 月 10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的信息為準); 3.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預留預算總額的7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80%。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為小微企業。 6.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承擔施工工作的聯合體成員均應提供); 7.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7.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本次招標應確定承擔 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施工 工作的單位為聯合體牽頭單位參加投標,項目經理由牽頭單位委派;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合體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其相關聯合體的投標都將被拒絕; 7.2聯合體數量不超過5個; 7.3聯合體的各專業資質等級,根據聯合體協議書約定的專業分工認定,相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承擔相應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不同專業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所承擔的專業工作對應各自的專業資質認定; 7.4其他: 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整個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