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四方環保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磷石膏開挖、裝車、運輸服務-采購公告
項目編號:CGXM--2025112499
企 業: 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項目類型: 詢比采購
項目所在地:中鹽安徽紅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庫房
一、 詢比條件
本采購項目為合肥四方環保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開挖、裝車、運輸服務,采購人為合肥四方環保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采購項目資金來源:自籌 。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四方環保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就該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合肥四方環保新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磷石膏開挖、裝車、運輸服務
2、運輸路線:巢湖市廟崗鎮童集村委會小李村荒塘至中鹽安徽紅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內。
三、報價范圍及要求:
1、報價范圍:報價人根據巢湖市生態環境局監察大隊要求,負責將堆放在巢湖市廟崗鎮童集村委會小李村荒塘的磷石膏約1000噸運至中鹽安徽紅四方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內。
2、報價要求:
(1)現場開挖清理徹底,運輸過程符合現行相應規范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現場裝車、運輸、安全防護、人員等一切費用由報價人承擔。
(3)報價人在裝車、運輸過程中應按照安全、環保等相關主管部門要求,應按規定進行安全防護、運輸全覆蓋,杜絕拋灑和對環境的影響;否則,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報價人承擔。
(4)報價人車輛及人員進入采購人廠區應嚴格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
(5)運輸結算費用以采購人實際過磅單凈重數量所發生金額據實結算。
3、評審辦法:有效最低價法
4、完成工期:合同簽訂生效后2天內(具體以采購人通知為準)
5、運輸費用支付:報價人完成本項目全部運輸任務后,采購人收到報價人開具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后,支付全款。
6、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雙方協商解決,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及時提供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