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山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筑工程及施工輔助工程項目橋梁支座、預應力鋼絞線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江山項目二標自購物資(橋梁支座、預應力鋼絞線)
公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RCC-ZT23-03-2025-GKZB03
1.招標條件
1.1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江山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筑工程及施工輔助工程項目經理部項目業主為浙江江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業主自籌,建設資金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橋梁支座、預應力鋼絞線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及投標內容
2.1 項目簡介
浙江江山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筑工程及施工輔助工程項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碗窯鄉碗窯村附近,地處浙江省西南部,從江山市區經江碗線、S315省道可至下水庫區,公路里程約16km,至衢州、上饒、金華的公路里程分別為55km、120km、141km。樞紐工程主要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和地面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地下廠房內安裝4臺單機容量為300MW的混流可逆式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為1200MW。上水庫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為100.6m,上水庫總庫容約總庫容1580萬m3;下水庫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為68m,下水庫總庫容約1960萬m3。本工程屬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級建筑物設計,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級建筑物設計。項目開工日期:2024年11月5日,項目合同完工日期:2029年3月1日。
2.2 招標內容:詳見投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
3.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3.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2.1 營業范圍: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資格,具有采購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代理商其代理的產品生產商須滿足采購人對生產商的要求,生產商簽署授權代理委托書以證實其合法性。
3.2.2 生產能力:生產商具有相應的配套生產能力,工藝、裝備、運輸必須符合國家及行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
3.2.3 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供應商具有相應的財務能力,資金財務狀況良好,供應商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含500萬元人民幣),須提供企業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相關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掃描件等相關財務證明材料,未發生連續兩年虧損情況(按凈利潤判定)。
3.2.4 質量保證能力:橋梁支座滿足GB/T 20688.2-2006和JT/T 4-2019《公路橋梁板式橡膠支座》及相關引用標準規范要求,預應力鋼絞線滿足GB/T 5224-2014《預應力混凝土用鋼絞線》及相關引用標準規范要求。具有由相關檢測機構出具的招標采購產品近兩年內的質量檢驗合格報告。
3.2.5 供貨業績:具有采購物資或同類物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采購物資供貨業績證明材料不少于叁份(附合同復印件或中標通知書)。
3.2.6 根據《關于浙江江山抽水蓄能電站項目橋梁支座等材料供應商的選擇》文件要求,橋梁支座、鋼絞線生產廠家及代理商必須在業主名單內(見附件2)。
3.3 履約信用要求: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具有穩定可靠能力處理協調地方關系,保證采購物資及時穩定供應。最近兩年內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招標的處罰期內,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中國鐵建不合格分包商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供應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遞交響應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賄犯罪記錄;供應商不得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供應商未存在行政處罰(已消除或已處理,不影響產品供應及質量除外)、經營異常(已消除或已處理,不影響產品供應及質量除外)、嚴重違法失信情況并提供截圖。
3.4 其他要求:
(1)近年內未被列入中國鐵建、中鐵二十三局集團有限公司、中鐵二十三局集團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供應商不良名單的。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供應商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
(3)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提供13%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報價時注明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結算采用一票制。
(5)生產廠家不得與其代理供應商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
(6)有與采購項目相適應的運輸工具、運輸和組織能力,能承擔與此相關的服務和管理。
3.5 本次招標不統一組織投標人現場踏勘,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踏勘,自行解決道路問題,具體可與招標人聯系。
4.招標方式
4.1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4.2 投標人對本次投標包件應一包一投。
5.招標安排
5.1 招標公告
公告時間: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2日(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