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高寨鄉平寨村垃圾處理設施項目ǘ危┚赫蘊概泄�;;
高寨鄉平寨村垃圾處理設施項目(二次)競爭性談判公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1、項目名稱:高寨鄉平寨村垃圾處理設施項目(二次)
2、項目編號:SRXM-2025-1060
3、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4、預算金額:大寫:貳拾叁萬柒仟元整(¥:237000.00元)
5、最高限價:大寫:貳拾叁萬柒仟元整(¥:237000.00元)
6、采購主要內容:采購勾臂式垃圾斗30個、勾臂式垃圾車1輛,具體內容詳見本項目競爭性談判文件及采購清單
7、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供貨完畢并達到驗收標準
8、合同履行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須包含正文、三表一附注及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營業執照及執業證書)或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近一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部分其他組織和自然人,沒有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可以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近一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自行承諾,格式自擬,加蓋供應商公章);
1.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或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書面承諾函(格式自擬,加蓋供應商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