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三百一十三)(西城區什剎海街道、西城區新街口街道)工程總承包(EPC)施工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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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三百一十三)(西城區什剎海街道、西城區新街口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
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三百一十三)(西城區什剎海街道、西城區新街口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以 京老舊辦發[2024]7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中國糖業酒類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企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工程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助及企業自籌,100% ,招標代理機構為 北京維公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西城區什剎海街道、新街口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5252.1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714.267811 (萬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213 日歷天
2.4 本工程招標范圍 本項目擬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方式發包,具體內容如下:(1)本工程設計范圍:承包人完成各專業施工圖設計、后續服務(含竣工圖)工作及發包人提出的其它服務內容。(2)本工程施工范圍:包括節能綜合改造,公共區域改造,增設監控系統,更換門禁系統,基礎設施改造,線路改造、環境整治、綜合整治等內容;包含土建、室內外裝飾裝修(含室內裝修及幕墻工程)、給排水、通風空調、電氣及變配電及消防、弱電、園林改造工程等零星改造。
2.5 其他 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1)“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并提供加蓋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公章的聯合體協議書)。 提示:申請人的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至少應說明: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內部職責分工情況等內容。
(2)外地來京申請人(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還需提供進京備案相關資料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 說明:為便于申請人信息登記,申請人還需同時提供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各2份(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雙方均需分別提供)。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工程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a.設計業績要求:近五年具有單項合同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在42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或擔任設計方的單項合同投資額在500萬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在42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投資額是指設計概算金額); b.施工業績要求:/。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資格預審 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