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順縣沱江流域生態修復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二標段的招標文件
富順縣沱江流域生態修復及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二標段 (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 / 標段
補遺書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1、開標時間:2025年12月02日 09 時15分,變更為:2025年12月4日09 時15分。
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日09時15分,變更為:2025年12月4日09 時15分。
3、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2月2日09時15分,變更為:2025年12月4日09 時15分。
4、招標文件下載結束時間:2025年12月2日09時15分,變更為:2025年12月4日09 時15分。
5、投標人質疑截止時間:2025年11月22日00時00分00秒,變更為:2025年11月24日00時00分00秒。
6、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5)其他因素評分標準 設計單位擬派配備人員
1、設計負責人(1 名):具有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得3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得3分,本項最高得6分
。2、結構負責人(1名):具有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得3分,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安裝)注冊證書得3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2分。本項最高得8分
。3、電氣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證書得3分,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土建)注冊證書得3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得2分。本項最高得8分
。4、給排水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證書得3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3分。本項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員不得重復計分,一人一職,不可兼職!
現更改為:“第三章 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2.2.4
(5)其他因素評分標準 設計單位擬派配備人員
1.設計負責人(1名):具有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得3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3分,本項最高得6分。
2.結構專業負責人(1 名):具有全國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證書得 3 分,具有工程類高級及以上職稱加 3分。本項最高6分。
3.道路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得4分,具有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加 3 分,本項最高得 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