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國電建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坪山區南布片區地下管網及排水防澇工程施工(1標段)項目鋼筋混凝土管采購公開競價采購公告
1競價采購公告項目編號:PC-0113-25J6-FG0246因中國電建市政集團有限公司坪山區南布片區地下管網及排水防澇工程施工(1 標段)項目需要,我司擬采用競價采購(公開詢比價)采購方式進行下列貨物的批量采購,凡有意參加的供應商,應當在“中國電建陽光采購網”(網址為 https://bid.powerchina.cn)右側快捷入口,切換“新版登錄”,選擇“供應商登錄”進行供應商注冊。完成注冊的供應商,請按以下要求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10:00 前通過互聯網登錄“中國電建采購招標數智化平臺”(網址為 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將報價文件提交至平臺。中國電建采購招標數智化平臺注冊等相關問題可咨詢平臺客服,客服電話:4006-27-4006,具體聯系方式請根據網站首頁“聯系我們”列表中查找相應客服經理電話。
一、擬采購貨物一覽表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備注1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頂管) DN1350 米 4052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頂管) DN1800 米 7553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 DN800 米 704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 DN1350 米 1705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 DN1800 米 1906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 DN2200 米 1907 III 級鋼筋混凝土管 DN1650 米 2008 合計 米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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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要求1、本次競價為整體采購,采用平臺線上逆向競價方式,供應商報價時須寫明單價及總價、產品的詳細配置參數,報價包含貨物制造、運輸、裝車、包裝、售后服務等交付采購人使用前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不再增補任何費用。如果實際供貨數量與暫估數量發生較大偏差時,供應商應予充分理解并接受,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依據。本次采購采用固定價,合同執行期間不予調整
。2、交貨期:簽訂合同至工程項目施工結束
。3、交貨地點:深圳市坪山區南布片區地下管網及排水防澇工程施工(1 標段)項目施工現場(采購人不組織運輸道路踏勘,供應商需對運輸道路自行踏勘,供應商因踏勘運輸道路產生的費用自理,因材料運輸出現的各種情況供應商應予以接受,且不得以此作為調價和索賠的依據)
。4、質量標準或要求:詳見響應文件中技術規范
。5、質保期:質保期為自項目全部工程按規定完成政府相關部門評審并完成工程檔案移交后 2 年,供應商對所供貨物質量負終身責任
。6、評審確定原則:6.1 當稅率不一致時,報價評審以經算數錯誤修正后的不含稅總價作為價格評審依據;6.2 當供應商數量多于 5 家時,首先按經算數錯誤修正后的價格從低到高進行排序,選取從低到高的前 5 家的報價文件進行評審;若有“否決報價”的,按以上原則補足 5 家。未進入評審環節的其它報價文件,不再進行推薦;6.3 本次采購在技術、商務滿足我方要求的前提下,經開標評審后以總價最低為評審原則。最終確定 1-3 名入圍供應商
。7、支付方式:7.1 材料款:先到貨后付款,按月結算,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入圍供應商于辦理結算第二個月持本期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材料結算單》到采購人處辦理付款手續,第三個月付本期結算款 70%;第四個月向入圍供應商再支付本期結算款的 15%(即 2025 年 10 月份供貨,2025年 11 月份對賬開票,2025 年 12 月份付款 70%,2026 年 1 月份付款 15%,以此類推),待全部工程按規定完成政府相關部門評審并完成工程檔案移交支付至結算款的 97%。質保金:暫扣當期結算款的 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滿無質量問題,在質量保證期滿后 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返還。入圍供應商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因發票違法或違反國家稅務規定,入圍供應商負完全責任,并賠償采購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7.2 采購人與入圍供應商雙方按照支付約定結算后,采購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入圍供應商同意給予采購人 3 個月付款寬限期,寬限期內不視為采購人違約。寬限期后逾期支付的,從最后一次付款之日的次日起,采購人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按 1 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
。7.3 以銀行轉賬或一年期以內(含一年)的商業匯票、應收賬款電子憑證、信用證、反向保理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
。8、報價擔保:8.1 形式:采用報價保證金;8.2 金額:人民幣 6 萬元整;8.3 在供應商報名成功后,集采平臺將為供應商隨機分配一個銀行賬戶,供應商通過對公賬戶向該賬戶繳納報價保證金。報價保證金必須在報價截止時間前繳納完成,供應商不按要求提交報價保證金的,競價小組將否決其報價。報價保證金退還時,直接退還至供應商的打款賬戶;8.4 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5 日內,向所有供應商退還報價保證金;8.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報價保證金將不予退還:8.5.1 供應商在報價有效期內撤銷報價文件;8.5.2 供應商在收到入圍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訂立合同,在簽訂合同時向采購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不按競價文件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
。8.5.3 發生供應商采購要求規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響應保證金的情形
。9、履約擔保:9.1 履約擔保的形式:保證金/銀行保函(保函期間不少于 2 年);9.2 履約擔保的金額:合同總金額的 10%;9.3 在簽訂合同前,供應商應按競價文件規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向采購人提交履約擔保;9.4 供應商未按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視為放棄入圍,其報價保證金不予退還,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報價保證金數額的,供應商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