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中醫醫院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外包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外包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6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XZCX2025-031
項目名稱: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外包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58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合同包1(第一標段: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外包)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標段:污水處理站運維服務外包)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供應商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且具備向采購人提供相關服務或貨物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企業法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事業法人應提供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2)供應商應授權合法的人員參加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活動全過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原件,且應與營業執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參加競爭性磋商活動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授權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原件。
(3)①提供 2024 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至少包括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成立時間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②或提供服務商基本存款賬戶信息及開標日期前三個月內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自2025年1月1日以來已繳存的至少一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單據或證明上應有社保機構或代收機構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服務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
(5)自2025年1月1日以來已繳納的至少一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上應有代收機構或稅務機關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依法免稅的服務商應提供相關文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