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肖家河流域兩港大道混流箱涵出水水質提升工程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肖家河流域兩港大道混流箱涵出水水質提升工程設計答疑文件及補遺文件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肖家河流域兩港大道混流箱涵出水水質提升工程設計招標答疑、補遺發布如下:
答疑部分:
問題一:有人提出一個與本項目無關的問題。
回復:與本項目無關的問題,不予回復。
問題二: 請提供前期可研報告資料。
回復:本招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隨本通知發布,詳見隨本通知發布的附件。
問題三: 項目設計業績要求以設計成果文件備案或批復或審查時間為準,項目初步設計批復或技術審查合格書是否滿足要求?
回復:設計成果文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的備案或批復或審查證明材料或者通過三方機構出具的審查證明材料均可。詳見補遺三。
問題三: 項目概況中,涉及B*H=5*4m的箱涵,斷面遠遠大于工程設計資質標準里面大型業績要求的DN1600,設計資質為何只設置乙級,按要求應設置為甲級。
回復:本項目資質已調整,詳見補遺四。
補遺部分:
補遺一:招標文件 第四章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2.1.2 本合同設計費按以下階段分批次支付:”
原文:“
(3)本項目全部實施完成,竣工驗收合規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至設計費總額的95%,并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修改為:“
(3)本項目全部實施完成,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發包人支付至設計費總額的95%;”
補遺二:本招標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隨本通知發布,詳見隨本通知發布的附件。
補遺三:招標文件 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1.4.1 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業績要求”、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
(2)商務部分評分(B)標準 投標人業績”、第三章 評標辦法前附表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