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4年樺甸市城區排水管線及設施提升改造和易積水點整治項目初步設計公告
2024年樺甸市城區排水管線及設施提升改造和易積水點整治項目初步設計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JLS20251030FJSZ01001001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4年樺甸市城區排水管線及設施提升改造和易積水點整治項目已由樺甸市發展和改革局(樺發改審批【2024】27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樺甸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樺甸市園林綠化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出資比例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初步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對整治公發路北段、金鼎路、蓮花橋、東環路、政府門前、清水大街三期等城區 18 處易積水點位;對集廠子、光明路、發展大街、清水河、內河雨水出口沿線、蓮花河、北小河及周邊等排澇通道進行整治,整治長度 18 公里,整治面積 15465.8㎡,維修更換蓮花河、北小河蓋板 4665m;對渤海大街、安平路、新華街等 30 條道路雨水管線及配套設施更新改造,改造雨水管線 24354.21 米;對城區內的 1475 個雨水檢查井和 3196 個雨水收集井進行更新;
2.2工程建設地點:樺甸市城區內;
2.3招標范圍:本工程的初步設計(含概算);
2.4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內完成;
2.5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相關工程設計規范的要求;
2.6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 擬派出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或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且具備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提供的業績應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及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部分內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號)、【吉建招(2017)8號】及【吉建招(2017)9號】文件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業績認定,應當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工程項目信息中的業績。在省域外的業績認定,必須是通過互聯網且不需任何權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級建筑市場監管一體化工作平臺查詢得到,其他網站查詢的業績不予認定,而且查詢到的數據應能滿足招標項目的要求;
3.5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不到的企業和管理人員,不得參加投標。
3.6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