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團脫硫增效劑集約化協議采購(兩年)招標公告
浙能集團脫硫增效劑集約化協議采購(兩年)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
浙江天虹物資貿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天音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資金來源已落實,現采用公開招標資格后審方式進行采購。
一、本次招標內容
本次擬采購的物資為脫硫增效劑,清單詳見附表。二、投標資格條件、要求
1.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2.投標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存在“不良行為”,被列入浙能集團供應商“黑名單”或作“暫停使用”處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3.擬派項目負責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不得作為本標段項目負責人。
4.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團“人員黑名單”的,且該處置仍在有效期內,該投標人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5.近三年內被列入國家應急管理部(查詢網址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認定的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6.投標人須提供所投脫硫增效劑產品的第三方質檢報告,提供的質檢報告須符合以下要求:
(1)出具第三方質檢報告的檢測機構須具有從事相應檢驗檢測的CMA資質,投標人須提供該機構的CMA資質文件。
(2)所提供的質檢報告出具時間不得早于2025年1月1日。
(3)質檢報告所列的指標必須包含本技術規范書表1所列的全部技術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