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龍口市零碳循環經濟產業園暨新能源中心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項目(EPC)
招標公告 龍口市零碳循環經濟產業園暨新能源中心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項目(EPC)項目招標公告 E3706002318008608(項目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龍口市零碳循環經濟產業園暨新能源中心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項目(EPC)已由//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有(非財政)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龍口市港投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龍口市位于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徐福街道 2.2 建設規模:本項目為龍口市零碳循環經濟產業園暨新能源中心項目(一期)工程總承包項目(EPC),項目規劃占地面積73247.02 平方米(約110 畝),總建筑面積25989平方米,包括:辦公用房、電控室、實驗室、輔助生活用房、暫存庫區及配料區、原料處理車間、脫水車間、燒結綜合車間、包裝成品庫及機修間、泵房、值班室、變電所等,構筑物占地面積 21942 平方米,包括配套建設污泥儲池、物料調配池、沼液暫存池、沼液儲存池、設備基礎、管線、場內排水、圍擋(大門)、道路及綠化等,項目擬購置板框壓濾機、烘干爐、燒結窯、沼氣脫碳脫水調壓單元、有機肥生產、液態肥生產、污水處理、安全設施配套、2MW屋頂光伏等設備、其他配套設施包括設備基礎、管線、場內排水、圍擋(大門)、道路及綠化等。本項目建成后,用于市政污泥資源化處理、縣域畜禽糞污處理等。本項目分為一個標段。建設投資:本項目總投資額為34985.00萬元,其中:工程施工費(含設備采購)約為 28344.22萬元,設計費為499.54萬元。 2.3 計劃工期:計劃工期:2.3.1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歷天內提交方案設計,由招標人組織相關單位進行評審并提出修改意見,中標人須在7日歷天內按修改意見修改完成并確保方案達到合格并通過,方案通過后3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計成果文件及施工圖、預算等。該預算由招標人轉送財政評審中心進行評審。評審不符合標準的,中標人須在10日歷天內修改并重新提交評審,直至調整到符合標準為止。 2.3.2 施工工期:自接到監理單位開工令之日起540個日歷天內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并須滿足招標人及相關部門的階段性進度要求。 計劃開工日期:2025-12-12計劃竣工日期: 2.4 質量要求:2.4.1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現行的工程建設設計方面的規范、規程、標準以及城市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招標人的目標成本等并通過相關部門的審批。滿足環保、消防、衛生、安全、職業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2.4.2 施工過程中采購的材料、貨物、設備等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驗收標準規范,符合國家強制性采購要求并滿足招標文件、招標人要求,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4.3 施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現行及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和圖紙設計要求驗收,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4.4 綠化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合格標準,綠化工程按照《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及國家現行相關質量驗收標準驗收,并保證成活率達到 95%及以上,苗木保活養護期為自完工初驗合格之日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