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工程監理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T251100111024 )
項目所在地區: 江西省贛州市
一、招標條件
本 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工程監理項目已獲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招標人自有資金及自籌資金 ,招標人為 江西尋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 三峽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江西尋烏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江西省贛州市尋烏縣,距離南昌市、贛州市直線距離為410km、110km。工程開發任務為承擔電力系統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緊急事故備用。電站裝機容量1200MW,屬日調節抽水蓄能電站,連續滿發小時數8h。裝設4臺單機容量300MW立軸單級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輪發電機組,設計年發電量15.1億kW·h,設計年抽水耗電量20.2億kW·h,綜合效率約為75%。電站屬一等大
(1)型工程,樞紐工程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地下廠房和開關站等建筑物組成。
2.2招標范圍
本次監理招標共1個標段。除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監理、金屬結構及機電設備制造監理、籌建期工程監理、征地移民綜合監理外,本電站其余項目均屬于本標監理范圍。
2.3計劃服務期
本項目計劃開始時間為2025年12月,預計全部完成時間為2033年12 月,發包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工期作出控制性調整。本工程監理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簽訂后至整個電站工程全部完建、缺陷責任期、工程竣工驗收等合同期限內全過程監理服務工作完成,且本合同通過驗收為止。本電站計劃2030年12月首臺機組發電,2031年10月全部機組發電。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監理甲級資質或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甲級資質。
(2)業績要求:
① 近10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壩高不低于50m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或具有壩高不低于50m的混凝土重力壩,且具有跨度不小于20m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地下廠房監理業績(在建或已建);
② 近10年(自 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單機容量不小于300MW的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機電設備安裝監理業績(在建或已建)。
(3)人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