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項目普安縣白水水庫經營權轉讓項目已由普安縣人民政府以普安縣人民政府關于《普安縣白水水庫經營權轉讓方案》的批復普府函〔2025〕77 號批準進行經營權轉讓,招標人為普安縣水務局。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經營轉權讓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經營范圍
2.1項目名稱:普安縣白水水庫經營權轉讓項目
2.2項目地點:普安縣境內;
2.3 經營范圍:本次經營授予范圍為普安縣白水水庫經營權轉讓項目。本項目不涉及新建、改擴建。
2.4項目經營權評估值為:10200萬元;
2.5經營權轉讓年限為: 20年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的營業執照。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自行承諾具備本項目運營必需的經營資金、設備、設施及專業技術能力。
3.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5年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非納稅組織或納稅零申報的投標人提供相關佐證證明材料)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或者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函。
3.5參加本項目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提供參加本項目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函(自行承諾);
3.6法律 、 行政 法規 規 定 的 其他 條 件 , 具 體要 求: 投 標 人承 諾在 “ 中 國 執 行信 息 公 開 網(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中的投標人;在“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 ”網站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中的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