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彭水自治縣農村規模化供水項目—巖東供水管網工程勘察設計答疑補遺文件
彭水自治縣農村規模化供水項目—巖東供水管網工程勘察設計答疑及補遺
各潛在投標人:
一、答疑部分
現將“彭水自治縣農村規模化供水項目—巖東供水管網工程勘察設計”答疑如下:
問題1:請問招標人,現在合理低價實施以來,異常低價警戒線設置沒有統一標準,合理低價還是最低價中標,并且取消了低價風險擔保的要求,導致中標人違約成本較低。招標人拿什么來約束及保障低價中標的項目質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慮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繼續采用低價風險擔保或采用差額擔保(最高限價減去中標價減履約擔保金額)的方式提高項目實施主體的違約成本,以約束合理低價中標的項目從而保證項目能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
回復:招投標法律法規規定的評標方法為綜合評估法、最低投標價法,本項目依法采用了綜合評估法;招標文件中的異常低價警戒線為依法設置。項目質量、工期等有關問題,除招標文件約定外,從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標人違約成本的高低,依法受其限制,不能人為設置。
問題2:各潛在投標人:
近期,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員在****招標平臺上針對我司進行惡意質疑。質疑內容為****在****年度和****年度****公司監督評級及分類監管辦法中評級為****級,并由此對我司進行資質質疑及誹謗。我司現澄清如下:
一、關于我司在****年度和****年度****公司監督評級及分類監管辦法中評級為****級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