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樂東黎族自治縣林業局關于公開選聘《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家公園尖峰入口社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設計、施工及監理招標代理單位的公告
樂東黎族自治縣林業局
關于公開選聘《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家公園尖峰入口社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設計、施工及監理招標代理單位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擬公開選聘《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家公園尖峰入口社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設計、施工及監理招標代理服務工作。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家公園尖峰入口社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
2.項目內容:
2.1 路面修復工程:尖峰入口社區道路出現損壞,通過維修,使國家公園入口社區道路實現“安全、舒適、生態、美觀”的和諧統一,使其成為串聯社區、雨雨與游客的綠色紐帶。
2.2 涵洞拓寬:狹窄的涵洞在暴雨時無法及時排泄洪水,引發道路積水、威脅民房。拓寬后增強水生生態廊道的連通性,消除內澇風險。
2.3路燈安裝:社區原有照明設施不路或老化,導致夜間道路能見度低,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和治安盲區,影響居民和游客的夜間出行安全。安裝路燈能顯著提升社區的整體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質。
3.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來源以省財政資金為主
二、服務內容
《樂東黎族自治縣國家公園尖峰入口社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相關服務內容,工程具體內容以招標人通知的具體項目信息為準,服務要求以工程代理合同約定為準。
三、選聘代理內容
按照規范合法的工程程序,協助招標人高質高效完成項目工程代理等全程服務工作(文件編制、發布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簽訂合同等流程)。
四、選聘單位
樂東黎族自治縣林業局
五、報名資料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3.須在《海南省政府采購網》登記備案;
4.近三年沒有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受到相關管理部門處罰(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