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縣城區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管網部分)-城關上坊鄭家片區
明溪縣城區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管網部分)-城關上坊鄭家片區 (項目名稱) 明溪縣城區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管網部分)-城關上坊鄭家片區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招標公告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明溪縣城區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管網部分)-城關上坊鄭家片區已由上級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明溪縣城關鄉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源上級撥款,招標人為明溪縣城關鄉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中宏源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明溪縣;
2.2. 工程建設規模:建安費約292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公用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明溪縣城區主次干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雨水管網部分)-城關上坊鄭家片區,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為準;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可承擔單項合同額 2500 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二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暫定)2927022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8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2.7.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相關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