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5年新昌縣沃洲鎮東宅村等7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Ⅲ標)
發包公告發包工程項目編號:WZZ-2025-25
1.發包條件
2025年新昌縣沃洲鎮東宅村等7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賦碼)信息表25093-330624-04-01-305916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出資比例為100%,項目發包人為新昌縣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Ⅲ標)的施工進行公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工程概算303.3983萬元,建設規模:建設灌排渠5條,敷設灌排暗管,新建1座泵站,拆建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06處,包括出水池、渠道過路涵管、灌排閘門、標示牌、公示牌等,新建噴灌,修建機耕路及生產路等,建設地點:新昌縣沃洲鎮水簾村、鰲峰村、梁高村。
2.2發包范圍:建設灌排渠5條,敷設灌排暗管,新建1座泵站,拆建及新建渠系建筑物106處,包括出水池、渠道過路涵管、灌排閘門、標示牌、公示牌等,新建噴灌,修建機耕路及生產路等。本次發包建安工程造價:2726782元。
2.3施工總工期:60日歷天。
3.競包人資格要求
(一)競包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持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 書,且具有省級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B證。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在職職工(在職職工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須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5年9月、2025年8月、2025年7月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養老保險交納清單或證明【繳費單位和投標單位名稱必須一致,非獨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認可,并加蓋社保繳費證明專用章(或電子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