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荔村社區(qū)紅荔村小區(qū)地面排水整治項目的采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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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概況
荔村社區(qū)紅荔村小區(qū)地面排水整治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深圳市大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FTZXDL-2025-00478
2、項目名稱:荔村社區(qū)紅荔村小區(qū)地面排水整治項目
3、招標控制價:人民幣434,336.50元,其中不可競爭費為:安全文明措施費8,286.91元,暫列金額0元,暫估價0元;
4、項目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5、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2、投標人必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他組織(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zhuǎn)包。
4、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5、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nèi)的情況(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6、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7、除單一來源采購,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8、不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guī)〔2023〕3 號)列明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由供應商在《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承諾)。
9、不同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jīng)營負責人、項目投標授權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主要技術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屬同一單位或者在同一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不同投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不得由同一單位或者同一人編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由供應商填寫《供應商基本情況表》相關信息)。
10、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zhì)(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11、投標人具有有效期內(nèi)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12、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