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榮縣越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監理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標公告(適用于公開招標、未進行資格預審) 榮縣越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監理 (項目名稱) / 標段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榮縣越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監理 (項目名稱)已由 榮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榮發改局【2023】11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自貢榮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債券資金和地方自籌 (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自貢榮匯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監理 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自貢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榮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榮發改局【2023】110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中科標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名稱: 榮縣越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一期)監理 。
2.2 建設地點: 自貢市榮縣 。
2.3 資金來源: 債券資金和地方自籌 。
2.4 建設規模: 新建生態護岸總長9.23km;新建生態隔離帶0.036km2;新建污水管網4.13km;新建垃圾收運系統及垃圾清運工程1項 。
2.5 計劃工期: 施工工期+缺陷責任期(自招標人通知監理人進場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滿止) 。
2.6 招標范圍: 包括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合格的整體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后續監理服務及平行檢測 。
2.7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劃分為監理一個標段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
3.2 資質要求: 具有國家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