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鄣吳鎮環月亮湖水利綜合開發鄉村共同富裕樣板地建設項目之環湖生態綠道改造提升工程公告
鄣吳鎮環月亮湖水利綜合開發鄉村共同富裕樣板地建設項目之環湖生態綠道改造提升工程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鄣吳鎮環月亮湖水利綜合開發鄉村共同富裕樣板地建設項目之環湖生態綠道改造提升工程已經安吉縣發展和改革局以2509-330523-04-01-347581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專項債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設計單位為天合聯創設計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安吉縣鄣吳鎮人民政府,代建單位/,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泛亞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鄣吳鎮環月亮湖水利綜合開發鄉村共同富裕樣板地建設項目之環湖生態綠道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鄣吳鎮環月亮湖水利綜合開發鄉村共同富裕樣板地建設項目之環湖生態綠道改造提升工程,投資估算約997萬元,本次招標項目建設規模:提升道路長約5公里、寬約2.5至4.5 米;同步實施停車場、照明、強弱電及市政管網等相關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建設地點:安吉縣鄣吳鎮
2.2招標范圍:市政工程、照明等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施工總工期:300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A類證書;
3.3□自/年/月/日以來承接過/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5?中標單位如為未辦理進浙備案的省外企業,須在獲得中標通知書后簽訂施工合同前辦理進浙備案相關手續。(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求)。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6?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B類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