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蘇州市分公司某高鐵沿線管線遷改施工、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蘇州市分公司某高鐵沿線管線遷改施工、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蘇州市分公司某高鐵沿線管線遷改施工、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2025年蘇州市分公司某高鐵沿線管線遷改施工、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ZYT-20251104-018
1.2 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中郵通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1.4 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1.5 采購項目概況:標段一:采購吳江區域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服務,包括項目內所涉及的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統籌協調溝通、光纜數據調測、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開通測評重保等技術服務;標段二:采購張家港區域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服務,包括項目內所涉及的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統籌協調溝通、光纜數據調測、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開通測評重保等技術服務;預估本次采購金額不含稅291.05萬元,其中標段一不含稅193.02萬元,標段二不含稅98.03萬元,具體要求在技術規范書中體現。
1.6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本項目允許供應商對所有標段進行響應,允許供應商成交的最多標段數為2個。
1.7 本項目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標段一最高限價為不含稅193.02萬元,其中施工部分最高限價為不含稅135.06萬元;技術服務部分最高限價為不含稅57.96萬元,供應商任一部分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標段二最高限價為不含稅98.03萬元,其中施工部分最高限價為不含稅68.99萬元;技術服務部分最高限價為不含稅29.04萬元,供應商任一部分響應報價超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標段一:采購吳江區域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服務,包括項目內所涉及的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統籌協調溝通、光纜數據調測、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開通測評重保等技術服務;標段二:采購張家港區域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服務,包括項目內所涉及的傳輸管線遷改施工及統籌協調溝通、光纜數據調測、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開通測評重保等技術服務,具體要求在技術規范書中體現。
2.2實施區域:江蘇省蘇州市,具體以采購人指定地點為準。
2.3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后接到采購人通知具備施工進場條件后90天內項目完工并驗收合格,具體實施順序及進度以采購人要求為準。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質保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
2.6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7質量要求:合格,符合國家、行業及采購人要求。
2.8技術標準要求:合格,詳見技術規范書。
3.標段一和標段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依法設立:本項目要求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同一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不同分支機構,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
3.2財務要求: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并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采購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3企業資質: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1)具備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具備有效期內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提供有效的證書掃描件/電子件。證書有效性以相關最新政策規定為準。如供應商已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3〕4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的規定換領相應專業等級資質證書,則按照相應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認定供應商資質;若因國家政策影響,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且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暫未開展續簽或補辦程序,請提供國家或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政策文件進行補充說明。
3.4 人員要求: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以下人員要求:
1)項目管理人員要求: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1人):具備通信主管部門頒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
②項目經理(1人):具備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B證)。
③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具備通信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須提供上述人員身份證、有效的證書復印件、響應截止月前近6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提供的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響應單位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2)施工人員要求:供應商為本項目配備的施工人員中至少1人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操作項目:低壓電工作業);
須提供上述人員身份證、有效的證書復印件,及響應截止月前近6個月內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或者勞動合同掃描件。
3.5業績要求:供應商自2022年9月1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具備同類(管道施工類)項目業績,且累計業績含稅金額不少于100萬元(含)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