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機器管招投標)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
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以三發改農經〔2025〕74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 三亞市水旱災害防御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占比:1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
2.1 建設地點: 三亞市育才生態區
2.2 建設內容及規模: ①截洪溝4條,共843m(其中1#截洪溝 163m,2#截洪溝83m,3#截洪溝127m,4#截洪溝469m),②排洪溝2條,共316m(其中1#排洪溝227m,2#排洪溝89m),配套建筑物消力池6座。計劃工期: 12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730日歷天。
2.3 計劃工期: 120 日歷天,缺陷責任期: 73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工程施工(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與相關補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5 招標控制價(元): 4911999.96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應用BIM技術: 不應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三亞市育才生態區南羅隊排洪整治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以及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級) 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 詳見招標文件執業資格且在投標人單位注冊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3.2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共同簽訂的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成員單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 承擔的責任,同時載明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分工;
(2)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以其他聯合體成員的名義參加同一項目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