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 公告內容
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良鄉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 已由 北京市房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京房山發改(審)〔2023〕255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市房山區水務局 ,建設資金來自 政府投資(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房山區良鄉鎮南劉莊村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2703.81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工程估算投資額 (萬元)
√ 工程概算投資額 11226.26 (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費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34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新建生物池及污泥泵站、臭氧接觸池及中水送水泵房、污泥脫水機房擴建、化驗分析中心及在線監測用房、三期總配電間、高密度沉淀池等,同時改建連續流砂濾池、超濾膜凈水間、鼓風機房、綜合加氯加藥間等圖紙所示的全部工程監理及其服務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工程施工期間,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3.3 其他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