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區城北54號地塊(桂隱汀蘭軒)建設工程-公共部位裝修及場外景觀工程公告
上虞區城北54號地塊(桂隱汀蘭軒)建設工程-公共部位裝修及場外景觀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上虞區城北54號地塊(桂隱汀蘭軒)建設工程 已由紹興市上虞區發展和改革局 以 項目代碼:2310-330604-04-01-234747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紹興市上虞區綠恒置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紹興市上虞區綠恒置業有限公司、浙江舜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紹興東橙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公共部位裝修及場外景觀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總投資約 73000 萬元,建設規模:本工程主要為桂隱汀蘭軒公共部位裝修及場外景觀工程,公共部位及地下室裝修面積約61944.64平方米,場外景觀工程面積約40000平方米。主要內容包括公共部位裝飾裝修及安裝工程、場外景觀工程、市政雨污水工程、地下墻頂地美化工程、交通標識系統等。建設地點:上虞區城北核心地塊,東至江揚路、南至江華路,西至蓋山路,北至江環路。
2.2招標范圍: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范圍。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約6374萬元,其中公共部位及地下室裝修工程約3451萬元,場外景觀工程約2923萬元。
2.3施工總工期: 360 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壹級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以竣(交)工驗收證明上時間為準】,單個合同金額 2000萬元及以上(金額以合同金額為準)的公共建筑或居住建筑工程項目裝修裝飾工程施工(或設計與施工一體化)業績;(業績由聯合體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業績證明資料要求:
(1)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建設單位發包的裝修裝飾專業工程施工業績的,須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資料等業績證明資料,以上證明資料缺一不可,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資料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本次投標人)、監理單位均須蓋公章。業績金額以施工合同簽約合同價為準。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為建設單位發包的,并且由裝修裝飾工程與其他專業工程組合為一個合同包的,該合同范圍內的裝修裝飾工程符合上述業績要求標準且由投標人自行實施的予以認可,須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資料等業績證明資料,以上證明資料缺一不可,竣工驗收合格證明資料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本次投標人)、監理單位均須蓋公章。業績證明資料須至少有一樣能體現合同范圍內的裝修裝飾工程合同金額且無分包情況,不能體現的,須提交加蓋該業績建設單位公章的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格式詳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