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平莊煤業蒙東礦業2026-2028年生產剝離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110477,招標人為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錫林浩特市西北部寶力根(勝利)蘇木境內,東南邊界距市區2km,隸屬于國家能源集團平莊煤業公司,煤礦核準生產能力為10.00 Mt/a。
2.1.2工程名稱:平莊煤業蒙東礦業2026-2028年生產剝離工程
2.1.3施工地點: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西二露天礦內。
2.1.4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1)標段劃分
錫林郭勒盟蒙東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26-2028年生產剝離工程招標計劃總量22000萬m3,劃分兩個標段,其中第一標段11000萬m3,2026年 4000萬m3,2027年4000萬m3,2028年3000萬m3,年度實際需完成工程量以年計劃為準;第二標段11000萬m3,2026年 3500萬m3,2027年3500萬m3,2028年4000萬m3,年度實際需完成工程量以年計劃為準。剝離采場工程位置計劃上下劃分兩個標段,2026-2028年均以+976水平劃分,+976水平以上為一標,+976水平以下為二標,如甲方需要可調整工程位置,調整工程位置的范圍為+940水平至+1012水平。
(2)招標范圍: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剝離物(包括層間剝離、矸石)的采裝、運輸、排棄、道路養護、排土場基底處理、排土場整形、排土場所有新到界臺階削坡(25°以下)、排土場覆土、表土單堆單放、工作面排水、運輸道路修筑維護、灑落剝離物料清理及灑水降塵、排土場挖設截水溝、采排場局部邊坡削坡減載治理、安全設施構筑、安全及道路標識設立、采場作業面防滅火、冬雨季及特殊條件下施工、駐地服務區建設(按要求自行修建辦公室、會議室、檢修區等)、環保設施工程(生活污水玻璃鋼罐、移動性廁所、危險廢物臨時存放點)的施工準備、施工及維護、撬裝式加油站點建設等工程、工作。
2.1.5計劃工期:
第一標段計劃工期:1095日歷天。
第二標段計劃工期:1095日歷天。
上述標段計劃開工日期2026年1月1日,實際開竣工日期以招標人簽發的開竣工報告載明的日期為準。
2.1.6
(1)施工期間嚴格執行地方政府、行管部門及招標人的作息時間、作業時間相關要求,投標人須無條件服從安排,招標人對此不進行任何價格調整、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投標人報價時充分考慮此影響。
(2)投標人投入設備的作業能力滿足招標人生產要求,招標人實際下達的年度、月度計劃由于受國家政策、季節性等因素的影響,可能致使年度、月度計劃波動較大,投標人無條件執行并按招標人要求做到隨時調整。
(3)投標人充分考慮在剝離施工過程中招標人根據實際生產需要對剝離位置、運輸路線、排棄位置進行調整,從而導致運距和爬升高度將發生較大變化等問題,投標人按招標人的要求進行施工。如發生突發狀況,需要緊急出動設備時,投標方予以配合,所發生的臨時工程量,由招標方組織測量驗收,以臨時工程量形式結算。
(4)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地方政府、煤炭行業政策調整或集團公司戰略規劃調整,甲方生產經營模式變化,本合同須提前終止或減少合同工程量。乙方要充分考慮此風險,合同提前終止或合同工程量減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1.7質量要求: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露天煤礦工程質量驗收規范》、《露天煤礦工程施工規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安全生產法》、《作業規程》 、《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考核定級辦法》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等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的相關要求(以最新版本為準)。
2.2 其他:/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
(1)申請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