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圍場縣污水處理廠PPP項目第七運維期至第九運維期績效評價咨詢服務及財務審計服務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FCG2025110014001
2.項目名稱:圍場縣污水處理廠PPP項目第七運維期至第九運維期績效評價咨詢服務及財務審計服務
3.項目預算金額: 144 萬元 ;
項目最高限價(如有): 144 萬元 ;
4.項目單位: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 財政 局
5.采購需求:
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要求,遵循《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財金[2020]13號)、河北省財政廳等三部門關于印發(fā)《河北省城鎮(zhèn)生活污水處理、生活垃圾焚燒行業(y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冀財辦[2020]66號)文件和國家、河北省、承德市、圍場縣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相關服務。
( 1)對項目公司在本PPP項目運營維護過程中的績效目標實現(xiàn)程度及效果進行評價,并出具績效評價報告。
( 2)對本PPP項目實施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并出具相應的績效評價報告。
( 3)根據(jù)工作需要對本PPP項目進行績效評價相關咨詢工作,全面做好績效評價事前、事中、事后各項咨詢工作,包括提供PPP存量項目季度報表咨詢服務。
( 4)對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污水處理廠PPP項目第七至第九運維期,開展財務審計工作,并出具相應的報告。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七運維期至第九運維期(2026.01.01-2028.12.31)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 是 □ 否。
如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1)聯(lián)合體各方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 2)聯(lián)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否則按無效處理;
( 3)投標報名截止后,聯(lián)合體的組成與結構不得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