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公告
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 (項目名稱) 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 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公告內容
項目公告
本項目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發包方為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村民委員會,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卓閩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交易條件,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供應商前來參與,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和工程范圍
1.1.項目編號:YCNC20250615
1.2.項目名稱: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河道護岸水毀修復工程
1.3.工程建設地點:永春縣;
1.4.工程建設規模:本工程總造價111302元,具體詳見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有關材料;
1.5.工程范圍和內容:具體詳見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等有關材料;
1.6.最高控制價:111302元;
1.7.工期要求:總工期為30個日歷天;
1.8.標段劃分(如果有):1個標段;
1.9.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并達到合格標準。
2.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
2.1.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供應商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供應商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貳級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3.3.失信被執行人不得參與本項目;
3.4.供應商“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項目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內(含本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項目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3.5.本項目采用資格承諾制,招標代理機構協助發包方對候選供應商的資格承諾及交易保證金到賬情況進行審查。招標代理機構協助發包方審查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
4.項目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公告期2025年11月05日08時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11日17時00分00秒通過隨行易交易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無記名方式下載電子項目文件等相關資料。項目資料(含項目文件、工程量清單及預算書電子版等資料)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本項目電子項目文件使用(隨行軟件)打開。
5.定標方法
本項目采用的定標辦法: 雙隨機抽取法 。
6.交易保證金的提交
6.1.交易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應在報名材料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匯到發包人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