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磐石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監理四標段招標公告
磐石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工程監理四標段
招標公告
招標項目編號:JLS20251021NTGC01001003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磐石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吉林市農業農村局關于磐石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報告的批復(吉市農發(2025)80號文件)、關于同意在吉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磐石市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活動的確認函(吉市農函(2025))100號文件)批準,項目業主為磐石市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指揮部辦公室,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四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負責2025年吉林省磐石市呼蘭鎮0.9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改造提升)工程監理工作;
2.2建設地點:呼蘭鎮孤山村、葦塘村、亂泥村;
2.3監理服務期: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結束為止;
2.4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及吉林省關于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其他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2.5招標控制價:17.74萬元,招標人不接受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即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投標人擬派出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水利(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且不得監理其它在施建設工程項目。應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在本單位近半年內任意一個月的個人參保證明(二維碼查詢或網上查詢),否則其投標無效。
3.3投標人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須提供2025年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材料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依法免稅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4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財務狀況良好。(當投標單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間的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具有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