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
第一批、第二批)初步設計批復項目環境保護監理及監測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TC25990B3)
項目所在地區: 天津市
一、招標條件 本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第一批、第二批)初步設計批復項目環境保護監理及監測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其他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
天津濱海國際機場有限公司項目管理指揮部。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
二、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為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第一批、第二批)初步設計批復項目環境保護監理及監測服務項目,招標范圍:按照本項目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等內容的要求開展
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第一批、第二批)初步設計批復項目環境保護監理及監測服務的全部工作,詳細內容見項目需求書。
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天津濱海國際機場三期改擴建工程(第一批、第二批)初步設計批復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通過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環保設施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完畢并取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專項驗收的備案之日止。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具有有效期內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關系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投標。)
2.投標人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A.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至少須包括審計報告正文、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注);B.開標前3個月內投標人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注:A、B兩項提供任意一項均可。
3.2025年1月至開標時間前至少連續3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