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4P22地塊(佰翔南地塊)開發項目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P22地塊(佰翔南地塊)開發項目已由漳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行政審批局以閩發改備[2025]E150045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漳州龍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漳州龍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省閩招咨詢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漳州高新區南大道以東、南星路以南;
2.2.工程建設規模:項目用地面積52749.96平方米,規劃用地性質二類居住與商業、商務混合用地。總建筑面積203729.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41788.38平方米,上部建筑面積約161940.94平方米。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房屋建筑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①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樁基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體結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墊層及磚胎模、防水工程、結構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及上部建筑粗裝修工程(包含鋁合金門窗、防火門、欄桿、外立面裝飾工程、屋面工程、幕墻工程、公共樓梯間裝修等)、建筑給水和排水工程、建筑電氣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與通風工程(含抗震支架)、空調工程、室外工程(含消防道路基層、土石方、擋墻、圍墻、化糞池、雨污水管網等)、電梯采購及安裝工程、室外景觀與綠化工程、海綿城市工程、公共區域精裝工程(含架空層)、充電樁工程、實體樣板房裝修工程、小區大門及車庫出入口工程、通信工程(含手機網絡信號覆蓋)、夜景及泛光照明工程、有線電視預埋工程、柴油發電機采購及安裝工程(含發電機房降噪、裝修)、配電箱采購及安裝工程、入戶門采購及安裝工程(含指紋鎖)、交通及標識標牌工程、直飲水工程、軟裝工程、泳池系統工程、各機房擋鼠板采購及安裝工程(含電梯機房、消控室等)、展示區工程(含景觀、精裝、安裝、軟裝)、承擔總承包配合管理等。以上招標內容具體以施工圖及配套說明、招標文件(含答疑)和工程量清單、合同條款約定為準,承包范圍具體內容和工作界面詳合同附件:工程承包范圍及工作界面劃分。
②以投標人或投標人指定第三方購買人民幣壹億元(100,000,000.00)信托計劃產品作為資金路徑,用于向漳州龍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或招標人所屬集團公司漳州市九龍江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永續或債權信托投資,并于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60日歷天內將資金進入招標人資金池,統籌用于項目建設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補充營運資金、歸還有息負債、優化債務結構等企業其它經營用途;資金使用期3年,債權信托參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不高于購入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1年期的LPR)-20BP,永續信托參考預期年化收益率為不高于購入當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1年期的LPR)+20BP。信托機構由中標人指定且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③如中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未按規定履行資金到位實繳義務,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施工總承包合同,不予退還工程履約保證金或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并要求承包人按簽約施工總承包合同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仍應足額賠償。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本招標項目總建筑面積203729.32平方米,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市[2014]159號}《住建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可承擔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故本項目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
本招標項目總建筑面積203729.32平方米,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中相應規模標準規定:建筑群建筑面積≥10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區或建筑群體工程,屬大型規模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最大單體建筑面積為6330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積+地上B1#建筑面積),根據《關于施工招標工程特殊性認定和類似工程業績設置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17]39號的規定,采用綜合評估法,可以設置類似業績要求作為投標人資格條件,類似業績的指標值不得超過招標工程實際指標值的三分之二,若招標工程實際指標值的三分之二低于《特殊性劃分標準》規定的指標值的,可按《特殊性劃分標準》規定的指標值確定。
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783499989元(含暫列金¥36000000元及專業工程暫估價¥2000000元);
2.5.工期要求:總工期為798個日歷天,定額工期953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按合同協議書相關約定;
2.6.標段劃分(如果有):全部為一個標段;
2.7.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工程質量合格標準的評定流程和具體依據為國家、本工程所在地的政府、行業、設計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相關規范標準及規定、發包人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在通過工程竣工備案前,如相關標準、規定更新的或以上各類標準之間有差異的,均以最新標準、規定,且其中嚴格的標準為準。承包人應確保所有材料、設備均合格,建造技術、施工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本合同約定,按期、合格、完整通過施工驗收并交付。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人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投標人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為牽頭人,且各方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承包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承包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4.本招標項目不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類。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