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市陶家河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第二批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枝江市陶家河小流域綜合治理工程(第二批項目)施工已由枝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枝發改審批〔2025〕167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源為上級專項資金與本級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枝江供銷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永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承包人。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概況:陶家湖東側湖區 79904 ㎡清淤疏浚,清淤深度 0.8m,清淤 方量 64759m3;東側湖堤岸坡襯砌硬化 942m;草皮護坡 4710 ㎡。
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所有工程(詳見工程量清單)。
3、工程地點:枝江市問安鎮
4、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5、招標控制價:385萬元
6、質量要求:達到國家和行業相關現行規范驗收的合格標準及以上。
7、安全要求:達到《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1)投標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上傳有效的營業執照原件彩色掃描件)
(2)投標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上傳有效的資質證書(印有二維碼)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資質證書)
(3)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上傳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證書,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不能上傳原件彩色掃描件的,則應上傳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
(4) 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①必須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執業證書),證書上記載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同時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傳相關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②擬派本工程項目經理未同時擔任其它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
(5)擬派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或與該職稱直接對應的相應系列和層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職稱證原件彩色掃描件)。
(6)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管理機構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質量(檢)員、現場專職安全員)各1人,擬派本項目的現場管理機構人員須為該投標單位人員,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管理人員。施工員、質量(檢)員須具備相應的崗位證(或培訓證、資格證),安全員須具備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傳相應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企業相關人員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上傳由企業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的合法有效證明原件彩色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