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鎮司污水池光伏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寧波工正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鎮司污水池光伏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鎮司污水池光伏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EPC)。
1.2建設單位(發包人):浙江海港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自籌100%。
1.4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擬在寧波鎮海港埠有限公司5#污水沉淀調節池內建設漂浮式光伏,裝機容量約為1MWp,采用10kV高壓并網,接入鎮司現有中心變內,擬配套新建10kV開關站和SVG。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接入系統審批、電能質量評估、光伏電站建設、場內檢修道路、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計審查、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定值計算及整定、試驗及檢查測試、新能源集控中心就地側接入及調試(視頻監控及電站生產數據接入平臺)、系統調試、涉網調試、仿真試驗(包括高低穿、建模試驗)、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另包含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驗收(包含光伏項目所需的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工程交工前由第三方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安全評測報告。
2.3 招標控制價(最高限價)為 6534915 元,其中勘察設計費限價 83979 元,暫估價 0 元(含稅,不可變動),暫列金 400000 元(含稅,不可變動),其他不可競爭費 0 元(含稅,不可變動)。
2.4工期:120日歷天(具備并網條件)。
2.5質量要求:
2.5.1設計質量要求: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達到招標文件要求的設計深度。
2.5.2施工質量要求:按國家及行業施工驗收規范一次性驗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要求:
3.1.1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和②的要求,或由以下①、②資質組成的聯合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①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同時具備有效的承裝(修、試)五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備注:投標人如已更換新證書則為三級及以上);
②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各方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中相應工作內容的資質(格),共同與招標人簽訂承包合同,并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