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超采區治理地表水回補工程(一期)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F1508232025103001
一、招標條件
烏拉特前旗超采區治理地表水回補工程(一期)已經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備案。招標人為烏拉特前旗水利局,批文名稱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關于烏拉特前旗超采區治理地表水回補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烏發改發[2025]227號)文件,工程所需資金來源為地方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對投標報名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適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大余太鎮馬卜子村、額爾登布拉格蘇木西羊場、明安鎮臺梁村色麻溝、大佘太鎮蘇海河境內、烏蘇圖勒河境內。
2.立項批文:烏拉特前旗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關于烏拉特前旗超采區治理地表水回補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烏發改發[2025]227號)
3.工程規模:烏拉特前旗超采區治理地表水回補工程(一期)(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4.本公告共劃分為3個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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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標人資格要求(施工第一至三標段)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以上資質為住建部最新資質要求:建市[2020]94號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據建辦市〔2021〕30號文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標人還未申辦以上資質,則投標人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叁級)以上資質,具有省、部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4.信譽要求:
(1)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任意一項,不得參加投標;
(2)投標人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進行行賄犯罪記錄查詢,顯示近三年(2022年至今)內沒有被依法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5.是否接受聯合體: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