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莊新城金橋高品質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監理)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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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莊新城金橋高品質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監理) 監理資格預審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亦莊新城金橋高品質再生水廠二期工程(監理) 已由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以 京技管(核)〔2025〕53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亦莊環境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地方) ,工程出資比例為 100%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位于亦莊新城金橋產業基地,西鄰馬朱路,東臨中芯京城,北臨聯華林德大宗氣站,南側為現狀變電站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本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土建預留基礎上建設,新增2萬立方米/日的制水設備,本項目建筑面積為3812.45㎡
工程概算(估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工程估算投資額 (萬元)
□ 工程概算投資額 (萬元)
√ 建筑安裝工程費 6111.05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340 日歷天
2.5 本工程的招標范圍 包含水廠工藝設備及管道工程、工藝儀表自控工程、裝修裝飾工程、建筑電氣、智能建筑工程等圖紙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內容對應的全部施工監理服務及保修階段的監理服務。
2.6 其他 /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須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 (專業、等級)工程監理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監理業績。其中,申請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注冊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總監理工程師任命書。在工程施工期間,擬派總監理工程師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時擔任其他建設工程總監理工程師。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接受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資格預審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本工程中提出資格預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