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鐵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平安中橋片區整治經理部電力管材物資招標采購公告
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平安中橋片區整治經理部電力管材物資招標采購公告
招標編號:CR1105-JC-2025-185-1
1.招標條件及依據
1.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平安中橋片區整治工程經理部已由廣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安發改投資[2020]123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本項目自購物資已具備招標條件,資金已落實,現進行公開招標。
1.2.招標依據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主席令九屆第21號);
1.2.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1.2.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1.2.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1.2.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規定》(中國鐵建供應鏈〔2025〕106 號);
1.2.6《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公司物設〔2025〕505號);
1.2.7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廣安市平安、中橋片區道路及雨污管網綜合整治工程,北起興華街,南至青蓮路,西至金安大道,東臨抵凌云橋范圍內的 41 條道路,項目區域總面積 304963.23 平方米,其中金安大道、思源大道、建安路、五福西路、廣寧南路及廣門路等 6 條道路僅進行雨污管網整治及路面加鋪,其余道路還要對人行道進行提升改造。項目區域分布整體呈東西南北走向。路幅寬 6~40 米,全長約 25.268 公里。本項目施工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電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綠化景觀工程、海綿城市等。本項目為既有道路升級改造,為減小對既有道路兩側建筑的影響,本次對平面線形不予調整,不改變原有道路線型,僅對原道路路面改造,其中金源四街、交通巷需要拓寬作為停車位。經過本次雨污管網改造后,平安、中橋片區實現雨污分流:雨水管道滿足排水水量要求,排入西溪河;污水管道接入沿西溪河的截污干管;本次對樹池進行翻新,同時進行海綿城市施工:透水鋪裝及下沉式綠地,施工完成后達到年徑流總量控制、面源污染物控制、峰值流量控制、內澇防治和雨水資源化利用等目標。
2.2招標內容:詳見附表1《招標物資需求一覽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符合項目經營范圍,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3.2生產能力要求:生產商須具備投標物資生產能力,生產工藝、裝備必須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相關規定。代理商需出具制造廠出具簽字蓋章的授權函。要求各類管材總年產量不低于20萬米。
3.3財務能力要求: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須提供投標人近三年任意連續兩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期間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3.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產品質量符合最新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并滿足設計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物資達到國家標準的合格檢測報告;每類物資指標技術參數性能滿足國家和行業最新標準的各項規定。
3.5供貨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同類產品具有近三年(2022年10月至今)內在國內建設項目供貨業績,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或供貨合同)。投標人為近一年內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績證明。
3.6履約信用要求:投標人應附同類物資買方、使用單位或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情況證明,投標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兩年(2023年10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訴訟和仲裁;近兩年(2023年10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嚴重違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企業未處于禁止或取消投標狀態;在采購人所屬集團公司以及上級公司、招標項目建設單位處罰期范圍內的供應單位不得參與投標。同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
3.7其他要求:
(1)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針對投標包件出具的授權,制造商與其授權的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標。
(2)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不得有利害關系,招標代理機構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標項目中投標或者代理投標,也不得為所代理的招標項目的投標人提供咨詢。
(4)投標人必須開具符合國家最新稅率的可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