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S110000A001041957013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三十九)(東城區東直門街道、和平里街道)工程總承包(EPC)施工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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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三十九)(東城區東直門街道、和平里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工程 第三批央企在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標包一百三十九)(東城區東直門街道、和平里街道)工程總承包(EPC) 已由 北京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聯席會議辦公室 以 京老舊辦發【2024】23號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北京通信服務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國有企業單位自籌資金(中央) ,項目出資比例為 政府補貼約32.8%企業自籌約67.2% 。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 東城區東直門街道、和平里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55532.31平方米 合同估算價 5720.282241 (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 390 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按照招標人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和竣工日期等要素,完成本項目的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包括工人體育場北路小區38、40號樓以及安貞苑50號院1-4號樓的樓本體綜合改造及室外公共區域改造等工程)、材料及設備采購、施工圖預算及造價控制、聯調聯試、竣工驗收、竣工備案、直至交付使用、并在保修期內維修其任何缺陷和質量問題等工程總承包(EPC)
2.5 其他
(1)“獲取招標文件”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章(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牽頭人提供,并提供加蓋聯合體各成員單位章的聯合體協議書)。 提示:投標人的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雙方的權利義務,至少應說明: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單位的權利、義務、內部職責分工情況等內容。
(2)使用數字身份認證鎖登錄北京市公共資源綜合交易系統確認成功的回執,并加蓋單位公章。
(3)外地來京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形式,則指施工方)還需提供進京備案相關資料加蓋投標人單位章獲取招標文件。 說明:為便于投標人信息登記,投標人還需同時提供加蓋投標人單位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各1份(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成員雙方均需分別提供)。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業績要求: a.設計業績要求:具備已完成的投資額在4000萬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積在4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或房屋建筑工程EPC工程總承包業績(投資額是指建安費或設計概算金額); b.施工業績要求:/;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建筑工程 專業 注冊建造師二級及以上 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外地來京建筑企業在辦理進京備案時,應當一并辦理注冊建造師備案手續。
3.2 本工程招標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