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公開招標長豐文化藝術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廠)項目地塊五大區景觀工程招標公告
長豐文化藝術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廠)項目地塊五大區景觀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 項目名稱:長豐文化藝術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廠)項目地塊五大區景觀工程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長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長豐縣發展改革委項目備案表(項目代碼:2404-340121-04-01-999460)
1.4
招標人: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創業發展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創業發展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項目名稱:長豐文化藝術中心片區城市更新(原海螺水泥廠)項目地塊五大區景觀工程
2.2 招標項目編號:2025AFFGZ50613
2.3 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5AFFGZ50613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蒙城北路以東,中心路以南,興盛路以西,梅沖湖路以北。
2.6 建設規模:本項目占地約72.22畝,建筑面積約15.9萬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價:25292089.57元;
2.8 計劃工期:264日歷天,暫定開工時間2025年11月30日,竣工時間2026年7月30日,具體以招標人指令為準。二階展示區需2026年3月30日完工。
2.9 招標范圍:主要包含綠化專業、硬景專業、園林給排水系統、照明系統、道路及雨水、污水管網、汽車坡道、非機動車坡道、采光井及樓梯井、雨棚、兒童游樂設施等工程施工。
2.10 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 質量標準:合格
2.12 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要求: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要求:須具備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如城市園林、風景園林等)中級及以上職稱。
3.1.3 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800萬元的民用建筑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績。
3.1.4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3.1.5 財務要求:無。
3.1.6 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 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5年10月29日至投標截止時間。
4.2 獲取方式:
(1)本招標項目實行全流程電子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