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江西段環境保護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和水土保持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招標公告
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江西段環境保護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和水土保持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江西段已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以《關于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改基礎(2022)1499號)和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以《關于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初步設計的批復》(鐵鑒函〔2025〕146號)批準建設,江西段建設單位(項目業主)為江西省鐵路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委托昌九城際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代建,建設資金來自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金、江西省資本金、地方投資及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資本金占70%、銀行貸款占30%。資金已落實,施工圖設計文件完備,招標人為昌九城際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水保辦〔2019〕17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163號)、《關于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環環評〔2018〕11號)、《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鐵道部關于印發〈高速鐵路環境保護、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鐵計〔2012〕264號)等法律法規及相關管理規定,本項目環境保護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和水土保持監理、監測及驗收咨詢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投標人)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項目地點:江西省萍鄉市、吉安市、贛州市。
2.2 建設項目規模及工程總投資:新建長沙至贛州高速鐵路西起湖南省長沙市,途經江西省萍鄉市、吉安市,東至贛州市,在贛縣站與贛瑞龍鐵路順接,正線全長429.48km。江西段起自湘贛省界,經萍鄉市、吉安市、贛州市,接入贛縣站東端贛瑞龍鐵路至廈門方向,正線全長297.573公里。江西省境內設上栗、萍鄉北(既有站)、蘆溪南、蓮花東、永新南、井岡山東、遂川、贛州西(既有站)、贛州北等9座車站。江西段總投資535.49億元。
技術標準:鐵路等級:高速鐵路;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
2.3計劃工期:項目建設總工期60個月(1826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計劃竣工日期2030年8月15日。咨詢服務自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自主驗收合格且通過行政管理部門核查時止。
2.4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新建長沙至贛州鐵路江西段環境保護監理、監測、驗收咨詢和水土保持監理、監測、驗收咨詢技術服務。
2.5 標段劃分:共劃分6個標段。各標段情況如下:
(1)環境保護監理CGJXHBJL標: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環評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以及有關設計要求,承擔新建長沙至贛州鐵路江西段及受工程影響區域專項工程環境監理工作,針對各項措施和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環境監理報告。配合項目環水保靜動態驗收及報告編制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2)環境保護監測CGJXHBJC標: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環評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以及有關設計要求,承擔新建長沙至贛州鐵路江西段及受工程影響區域施工期環境監測,完成監測階段性成果和總結性成果,定期提交環境監測報告。配合項目環水保靜動態驗收及報告編制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3)環境保護驗收咨詢CGJXHBYSZX標: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項目環評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以及有關設計要求,根據委托人委托,對工程環評文件及批復、環保設計文件中各項環保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調查,開展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咨詢,并配合開展工程環水保靜態、動態驗收。
(4)水土保持監理CGJXSBJL標: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國家水利部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理有關工作要求和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及其批復意見以及有關設計要求,監督落實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項水土保持措施,負責水土保持監理及其他水土保持綜合管理服務;完成監理階段性成果和總結性成果,并編制過程中相關報告和相關總結報告,定期提交施工期水土保持監理報告;對于現場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向招標人反饋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完成水土保持措施的質量評定工作,提出相應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議。配合流域機構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配合項目環水保靜動態驗收及報告編制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含水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核查,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