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競爭性磋商公告
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5-10-28
南京蘇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受南京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生態環境和水務局(采購人)委托,就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項目名稱)參照競爭性磋商采購,現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價和磋商。
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蘇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合法獲得采購項目的競爭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日14:30(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NZX-20250646
2.項目名稱: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
3.項目預算:25萬元
4.項目最高限價:25萬元
5.采購需求:南京江北新區“十五五”農村水利專項規劃編制,詳見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省市要求的完成時限。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4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中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或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內(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成立不滿一個月的無需提供;上述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加蓋公章);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六個月(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中任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供應商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除外)和社會保障資金的有效憑據(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復印件加蓋公章,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免繳或遲繳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公章;本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供應商在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采購活動);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